船员职务晋升路径关系我国船员队伍的发展壮大,本文在介绍新版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的基础上,总结了各职务船员晋升路径,并从海上服务资历的获取、岗位适任培训、适任考试、市场供需关系等方面分析了海船船员职务晋升路径的选择问题。
2019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船员服务薄签发”的许可事项,不再将船员服务薄作为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前提,并将厨师和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范围,满足相应条件的予以签发非值班船员适任证书。基于此,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进行了相应修改。为了落实改革和上位法修改要求,同时,推动我们国家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国海船船员队伍发展遇到的职业吸引力下降、船员流失严重等问题,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即“20规则”),2020年10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对新形势下的我国海船船员发展进行了新的安排。“20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颁布施行的“20规则”由8章(共计68条)和1个附则构成。相比2017年修订版“11规则”,“20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删除涉及船员服务薄的许可与处罚条款;调整船员适任证书职务分类;调整了部分职务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最低海上服务资历要求;优化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条件;打通了小型海船船员和海上公务船船员的再晋升通道等。
在我国当前的海船船员相关法规制度中,我国海船船员大致上可以分为“20规则”适用的海船船员、小型海船船员、海上公务船船员等3类。“20规则”打通了小型海船船员和海上公务船船员晋升为“20规则”适用的海船船员的通道,将3类海船船员适任规则进行了有机结合,畅通了我国海船船员职业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海船船员队伍的壮大。
关于我国海船船员职务的设置,“20规则”对适用的海船船员的职务等级进行了规定;各省自行制定的小型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对小型海船船员的职务等级进行了规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9年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公务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对海上公务船船员的职务等级进行了规定。以海船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为例,3类船员的具体职务设置见表1。
与2017年修订版“11规则”相比,“20规则”在船员职务晋升条件和要求方面有4个方面的变化。
(1)调整海船操作级船员的等级设置,对操作级船员等级进行合并。将以前的一等、二等操作级船员适任证书合并为一个等级,即500总吨以上或750千瓦以上船员适任证书。调整后,无限航区操作级船员仅有500总吨以上或750千瓦以上一个适任等级,沿海航区操作级船员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适任等级,分别对应500总吨以上或750千瓦以上、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两个等级。拓宽了我国操作级海船船员的任职船舶范围,促进操作级船员的晋升成长,有利于调节船员市场的供需关系,缓解部分职务船员紧缺问题;同时,我国以前的职务等级设置明显高于公约要求,调整后的职务设置满足STCW公约要求且与公约接轨,有利于我国海船船员队伍的发展和与其他缔约国之间进行证书认可。
(2)加快海船操作级船员的晋升速度。将三副/三管轮晋升二副/二管轮所需的最少海上服务资历从18个月缩短至12个月,将航区扩大申请培训和考试的最少海上服务资历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加快了操作级船员的晋升进度。将我国海船船员晋升所需海上服务资历的时长适当压缩,是符合市场发展、船舶技术进步和公约要求的合理做法,同时,也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关于海员服务资历要求的一种体现。
(3)调整晋升适任等级船员海上服务资历的要求。对500总吨以上或750千瓦以上的二副/二管轮晋升3000总吨及以上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副/大管轮的资历要求做了特别安排,保证有效衔接过渡。
(4)畅通海船船员职业发展渠道。打通小型海船船员和海上公务船船员晋升“20规则”适用船员的通道,有利于促进我国海船船员队伍的发展壮大。
“20规则”适用船员的晋升基本延续了旧版考试发证规则的主要做法。以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为例,“20规则”适用船员的等级设置、晋升路径以及晋升所需海上服务资历、岗位适任培训、适任考试和见习要求等见图1。
图1所示海船船员晋升路径图主要是针对于从值班水手做起晋升至船长的社会船员制定。对于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2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教育培训质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类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的适任考试。上述院校学生和学员再完成12个月认可的船上见习,即可申请对应的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或者二副、二管轮证书,其晋升路径起点明显高于普通社会船员,但取得相应适任证书后,三副的晋升路径同图1所示。
由于操作级船员等级的合并,以甲板部操作级船员为例,对于沿海航区500总吨以上的二副晋升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所需海上服务资历,需同时满足5年内有12个月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副资历和5年内在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担任二副、三副合计12个月两个条件。因此,沿海航区500总吨以上的二副晋升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的海上服务资历可能有表2所示的多种情况。这也是一种特殊的晋升路径:决定是不是晋升的海上服务资历有可能需追溯上一职务的任职情况。
若考虑到航区的问题,相应的资历组合更多。对于无限航区500总吨以上的二副晋升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所需海上服务资历,需满足5年内有12个月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副资历,且这12个月二副资历中还需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同时,5年内在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担任二副、三副需合计至少12个月。
按照“20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小型海船船员满足相应条件可向“20规则”适用船员晋升。晋升路径如图2所示。据统计,全国小型海船船员具有少数,尤其是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份。打通小型海船船员晋升“20规则”适用船员,有着非常明显的积极意义,但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晋升所需海上服务资历的管理方面,需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晋升所需服务资历的核实,以防虚假服务资历的滥用;二是各船员培训机构要依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沿海未满500总吨三副、值班水手或未满750千瓦三管轮、值班机工岗位适任培训班次,同时,加强培训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小型海船船员晋升岗位适任培训质量;三是对于2005年10月31日前已取得小型海船船员证书的船员的晋升,第一步是要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加强对岗位适任补差培训班的管理,各船员培训机构需要提前做好培训课程的编制、论证和确认工作。
海上公务船船员晋升“20规则”适用船员的路径图如图3所示。从图中可看出,海上公务船晋升“20规则”适用船员的范围明显大于小型海船船员可晋升的范围。由于海上公务船船员适任证书没有明确定义航区,因此,海上公务船晋升“20规则”适用船员的航区和等级由所任职的海上公务船的航区和等级决定。此外,从我国海船船长和甲板部船员的职务设置(表1)可见,海上公务船还设置有三等适任证书,即:适用于未满100总吨的公务船的驾驶员。对于持海上公务船三等适任证书的驾驶员,“20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将其与海上公务船二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和司机按同等条件予以晋升,条件相对更宽松。
对于各职务船员来说,如何以最快速度获得晋升是其最关心的问题。其实,了解各职务船员的晋升路径,并选取快捷的晋升路径争取机会晋升这是关键。回顾我国海船船员管理的历程,船员职务晋升的路径主要受到政策调整、船员市场供需关系、海上服务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开班、岗位适任考试计划、考试科目、考试通过情况及船上见习资源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对于各职务船员来说,在政策确定的前提下,船员了解了前述的各类海船船员的职务晋升路径后,在选择职务晋升路径时需考虑:
海上服务资历是关系到船员能否晋升,是否能快速晋升的关键。各职务船员需根据所在公司或能获取的各类船舶机会考虑,多路径作比较,规划是合理的的成长晋升路径。例如,500总吨及以上二副晋升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如图1所示,有两条主要路径:一是具有500总吨及以上二副12个月资历后,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并报名考试,考试通过后上船见习3个月,取得500总吨及以上大副证书,再任职12个月后,再次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并报名考试,考试通过后上船见习3个月,方可取得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证书。即通过职务晋升、吨位提高,共参加两次培训、两次考试、两次见习,资历合计30个月;二是直接通过职务晋升到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这里又有无数种晋升资历的组合,如表2所示。而其中最快的路径是在3000总吨船舶担任12个月二副,参加岗位培训并报名考试,考试通过后上船见习3个月,即可取得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证书,所需培训、考试、见习和服务资历均只需路径一的一半。
另外,“20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对于非运输船资历有明确的限制要求: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上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够作为晋升货物运输船舶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但可当作晋升非运输船舶的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上述规定对相关船员的职务晋升路径进行了限制。如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二副为了保持证书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获取货物运输船资历是必须的,但这样的晋升路径不如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待晋升到船长后,一次消除非运输船的限制更便捷。
此外,服务资历的航区也是影响船员选择晋升路径的主要的因素。对于一名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的三副来说,船上职业的最高目标就是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长。获取资历的航区直接影响船员是选择先航区扩大至无限航区还是先晋升至船长。如果该船员易于获取且愿意获得无限航区三副资历,可选择先航区扩大至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之后在通过职务晋升至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长;反之,该船员可能先通过职务晋升至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长,后续再争取无限航区船舶任职机会,在通过航区扩大晋升至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长。
从图1的晋升路径图即可看出,岗位适任培训基本伴随各职务船员的晋升全过程。岗位适任培训的开班频次将影响船员晋升路径的选择。例如,未满500总吨大副根据新近培训开班情况,可能选择职务晋升到未满500总吨船长或者选择吨位提高晋升到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大副。同时,岗位适任培训的质量还将直接影响后续的适任考试的通过情况,对船员职务晋升路径带来影响。
同岗位适任考试一样,适任考试对于船员职务晋升也至关重要。岗位适任考试计划一般由主管机关半年公布一次,各职务船员可根据考试计划决定晋升路径。此外,对于不同的晋升路径来说,所需考试或评估的科目和项目是不完全一样的,各职务船员可根据考试科目和项目的强项和弱项情况,适当避开弱项考试项目,选择合理的晋升路径。
船员市场供需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船员的晋升路径选择。例如,无限航区三副紧缺时,持有无限航区三副证书的船员容易上船任职、薪资待遇提升,持有沿海航区三副的船员在沿海航区二副不紧缺的情况下,一般会选择航区扩大的晋升路径。而出现相反情况时,则会选择职务晋升的路径。另外,在“20规则”及实施办法实施后一段时间,预计小型海船船员、海上公务船船员选择晋升“20规则”船员的路径比较被认可,但一定时期过后,当小型海船船员、海上公务船船员紧缺时,又可能不那么认可转考“20规则”船员适任证书了。由此可见,船员市场供需关系,通过市场这一无形的手,调节船员市场供需平衡的同时,也无形中影响着船员职务晋升路径的选择。
“20规则”及其实施办法的施行,对我国海船船员以往的职务晋升路径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打通了小型海船船员、海上公务船船员晋升“20规则”船员的路径,为拓宽我国海船船员任职范围,壮大各职务船员队伍有明显调节作用。关注各职务船员的晋升路径及了解如何明智的选择晋升路径,是船员个体快速成长的关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Z].2020-07-06.
[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EB].
[4]潘家财.英国船员适任考试制度考察及启示[J].航海教育研究,2019(4):34-39.
[5]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公务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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